2014年6月11日 星期三

交通安全-車禍處理基本原則

我們常說:”馬路如虎口,所以,我們除了要注意交通安全之外,當意外發生時,若有一些基本車禍處理知識比較能幫助大家做適切的處理。所以這次HelpMee<第一時間><肇事釐清><後續處理>整理了幾項車禍處理的基本原則,希望對大家有幫助唷~


<第一時間>:
一、車禍發生後,立即以「雙黃燈及三角牌告示後方來車避免追撞」。


二、車主最好要做到「保留現場以利警方採證」。因為警方趕到現場時,將依據車輛方位及現場掉落物繪製現場圖,做為未來肇責研判的依據。


三、如果有人員傷亡,速打119送醫急救,千萬勿使用肇事車輛移送傷患。救護車離開時記住詢問傷者姓名及送往的醫院。





<肇事釐清>:
四、要記得110報警處理,由於「保險申請」或「訴訟」將以警方記錄為重要參考,因此車禍需由警方到場處理。

五、切記「避免當場爭辯或和解」,因為肇事責任的判定較為複雜;有時候雙方都要負擔一定責任,一般車主並無法做出正確判斷。 


六、如果報警,在警方未到達前不要離開現場,以免事後被對方控訴為肇事逃逸而被加重法律責任。

七、車主在必要時,最好能找尋現場目擊者,並留下聯絡方式,或記下鄰車車號為可能的訴訟保留證人。



<後續處理>:
八、有投保的車主記得要向保險公司報案。即使事故非保障範圍,也可尋求保險公司專業協助。

九、車主要在五日內提出書面理賠申請,根據現行汽車保險條款規定,不論是強制險或其他任意險的理賠申請,都應在事故發生後五天內辦理。

十、如果車主雙方要達成和解,請注意和解細節。應注意和解書是否清楚載明和解內容與對方所有具賠償請求權的人完成和解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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