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6日 星期二

交通安全-申請保險理賠

馬路如虎口
交通安全一項都是全民的功課
但是車禍意外還是會發生
很多人在發生車禍的時候會驚慌失措,不知道接下來該怎麼處理
所以小編為各位整理車禍申請保險的處理流程





當車禍事件發生的時候
先冷靜下來評估狀況
立即以「雙黃燈及三角牌告示後方來車避免追撞」,同時應在車身後方放置三角牌警告標誌。
車主最好要做到「保留現場以利警方採證」警方趕到現場時,將依據車輛方位及現場掉落物繪製現場圖,
做為未來肇責研判的依據,因此為保障車主自我權益請勿任意破壞現場。




接下來立即通知警方以及投保的保險公司

很多車主在擦撞之後都以為只是小車禍,不想要浪費時間處理
這時最好還是下車處理且應詳查雙方車輛受損及人員
傷亡狀況,並且互留車號、車型、姓名及聯絡方式,如果報警,在警方未到達前不要離開現場,以免事後被對
方控訴為肇事逃逸而被加重法律責任。

目前政府已強制汽機車都要投保強制責任險,以保障車禍事故傷者權益,
事故發生後,車主即可利用強制保險證上各保險公司提供的O八0電話,向所屬保險公司報案。
如果事故非保障範圍,也可尋求保險公司專業協助。

車主在必要時,最好能找尋現場目擊者,並留下聯絡方式,或記下鄰車車號為可能的訴訟保留證人。




向警方索取"交通事故證明單"以利之後的保險申請。




車主要在五日內提出書面理賠申請,根據現行汽車保險條款規定,不論是強制險或其他任意險的理賠申請,
都應在事故發生後五天內辦理,因此,車主應攜帶駕照及印章到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接下來保險公司會調查損失以及責任歸屬
車主提供的資料越完善更可加速保險公司作業喔




如果車主雙方要達成和解,請注意和解細節。協調和解事宜時可透過各地調解委員會或警察局進行和解以保安全,
和解時建議使用標準和解書格式,並清楚載明和解內容,尤其遇到人員傷亡時,務必清楚載明此和解是否包含強制險理賠金,以及是否同時拋棄刑事及民事的權利,最後應注意與對方所有具賠償請求權的人完成和解手續。

通常交通事故在釐清責任歸屬後,若無涉及刑事責任(過失致死),兩造雙方即可進入和解階段,但在和解談判的過
程中,有許多注意事項是不能忽略的:

1.必須充分了解本身所投保的險種以及承保範圍,接著再看保額是多少錢,這樣才能知道自己保障在那裡。

2.如對方車輛為營業用車(如計程車、租賃車),會增加一筆營業損失賠償,最好先知道對方要求索賠金額。

3.發生交通事故若有人員受傷,和解前最好先取得醫院診斷證明書,或者醫療收據。

4.和解時最好有保險公司理賠員在場,若理賠員不能參與,則必須將對方要求金額告知理賠員,無論如何要先知道
此案能 獲得多少理賠,再與對方談和解。

5.千萬不要等和解完畢,才告知保險公司,就如同先前所言,這時你巳犯了私下和解的禁忌,保險公司會自行研判
賠償你 多少錢,而不受和解金額的約束。

6.要慎選和解的地點與場所,千萬不要在對造家中談,建議你在派出所或調解委員會內談判和解。

7.所有保險契約承保範圍的任何一次損失,被保險人均須先負擔約定之自付額,保險公司僅會對超過的損失部份負
賠償之責。



接下來保險公司會跟你收取相關單據



跑完所有流程之後
最後就是保險賠償啦

因為小編所整理的只是大致上的處理過程
其中細節會因為保險公司的不同而有些許的改變
不過大致上都是差不多的唷

最後還是提醒各位 安全上路 行車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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